第六章

金刚经 · 禅

原文

须菩提白佛言:
“世尊!颇有众生,得闻如是言说章句,生实信不?”

佛告须菩提:
“莫作是说!如来灭后,后五百岁,
有持戒修福者,于此章句能生信心,以此为实。
当知是人,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,
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。

闻是章句,乃至一念生净信者,
须菩提!如来悉知悉见,
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。

何以故?
是诸众生无复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寿者相,
无法相,亦无非法相。

何以故?
是诸众生若心取相,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;
若取法相,即著我人众生寿者;
若取非法相,亦著我人众生寿者。

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
以是义故,如来常说:
‘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;
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!’”

白话释义

须菩提问佛陀:
“世尊!未来会有众生,听闻这些深奥的教法,能生起真实的信心吗?”

佛陀回答:
“不要这样说!在如来涅槃后第五个五百年(即末法初期),
仍有持戒修福的人,对此经教能生起信心,并视之为真实。
这些人不是只在一两尊佛前种过善根,
而是在无量千万佛前,早已培植深厚德本。

只要有人听闻此经,哪怕只在一念之间生起清净信心,
须菩提!如来完全了知、完全照见,
这样的众生将获得无量无边的福德。

为什么呢?
因为他们已不再执著‘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’四相,
既不执著‘法相’(认为有固定真理),
也不执著‘非法相’(认为一切皆空无意义)。

为什么?
若心执取任何形相,就落入四相;
若执著‘有法可得’,落入四相;
若执著‘无法可得’,同样落入四相。

因此,既不应执取‘法’,也不应执取‘非法’。
正因如此,如来常教导弟子:
‘你们要知道,我说的法,如同渡河的木筏;
到了彼岸,尚且要舍弃木筏,
何况那些非正法之物,更应放下!’”

生活启示

我们总在“信”与“不信”、“对”与“错”之间摇摆。
但佛陀说:真正的“净信”,
是连“我在信”都不执著的清澈之心。

它不来自逻辑说服,
而来自无数次放下抓取后的自然澄明。

“无法相,亦无非法相”——
不是教人糊涂,而是让人看清:
所有概念,包括“空”“无我”“佛法”,
都只是指月之指,非月本身。

如禅门所言:
“青青翠竹,尽是法身;郁郁黄花,无非般若。”
不是竹子变成了佛,
而是心无挂碍时,万物皆在说法。

今日践行

当心中升起“这个对吗?”“我理解了吗?”时,
不急着确认或否定。

只是轻轻松开那个“想抓住答案”的力道,
如同松开紧握的拳头。

然后,看看眼前的一物——
一杯水、一片叶、一道光。
不命名它,不解释它,
只是看着。

在那无求无得的注视中,
或许,翠竹自青,黄花自黄,
而心,已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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